我州四部门联合检查福利教育医疗机构消防安全
为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6月15日,州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州社会福利机构、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通知要求从6月15日起,4部门联合对州内社会福利、教育、卫生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梳理并分类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公办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各级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和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
此次大检查的内容:一是基本情况摸排。检查登记其单位性质、成立时间、人数、管理单位、住宿等基本情况;二是主体合法性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办理相关民政、教育、卫生和消防行政审批手续,对未办理消防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要了解记载其建筑性质,以及土地、规划等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三是场所消防安全状况。主要检查有关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条件等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配备相关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我消防安全管理。
通知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坚决依法查处,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单位在8月31日前整改完毕。截止目前,全州已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深入州社会福利院、州儿童福利院、州人民医院、兴义一中等8家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余处,该项工作正按要求在紧张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