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划拨400万元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村党组织业绩考核奖励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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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12月12日,我州向各县(市、新区)划拨400多万元村级组织工作运行经费和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业绩考核奖励补助经费。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基层组织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及财政专项资金各经费项目的通知》要求:“村级组织工作运行经费和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补助经费由省、市(州、地)、县(市、区)三级财政按4:3:3比例分担”,我州及时将州级匹配的2014年度村级组织工作运行经费329.1万元和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业绩考核奖励补助经费78.984万元划拨给了各县(市、新区),要求各县(市、新区)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匹配相应资金,及时将村级组织工作运行经费和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业绩考核奖励补助经费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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