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300户小康房建设全部竣工
今年以来,兴仁县着力加大农村居民危旧房改造、“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房建设力度,对农村住房进行提升和改造,完善功能、布局及周边环境建设,农村环境得到改善,村容村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今年完成300户小康房任务,截止目前,开工300户,开工率100%,竣工率100%,总投资1200万元。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从规划、质监、安监等股站室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房建设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成立小康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乡镇主要负责人专抓小康房建设,村(居、社区)成立管理监督小组,做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管,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对住宅建设遇到的重大问题,交由村民讨论研究,做到村民自觉自愿。建立了领导和部门包抓责任制。
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住房城乡建设、发改、财政、民政、民委、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扶贫、林业、广播电视、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统筹安排有关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水利、林地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支持有条件的村寨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对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村寨,通过政府财力的投入,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小康房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发动社会募捐。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各界通过捐款捐物、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和支持小康房建设工作。
因地制宜布局。根据实际选点布局小康房。优先选择农村危房改造集中连片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村寨进行布点,择优选择重要的交通及旅游景区沿线、“5个100工程”辐射带动的周边村寨、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寨进行小康房建设。小康房建设与其他五项行动计划紧密结合,统筹部署,以小康房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周边村寨基础设施,提升居住品质,逐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房屋内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生活舒适、居住便利,房屋周边环境美化、庭院硬化、卫生净化、村寨亮化、山头绿化。小康房建设与农村危房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等深度融合,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户、扶贫生态移民户、地质灾害搬迁户按照小康房标准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