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境保护行动检查组到望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检查
11月17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环保行组委会主任陈文发率州环境保护检查组走进望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该县垃圾填埋厂、污水处理厂、森水泥厂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发现,垃圾填埋厂相关设施并未验收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不清,厂下方的污水积池有污水外浸入河道。县城污水处理厂总体运行较好,但整个县城污水管网不配套,污水不能完全收集,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进水量不足。森水泥厂相关手续不全等。
针对上述检查出的问题,检查组强调,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职责,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加快编制区域规划,并加大对环保的资金投入,重新审视环保部门的职责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不能上。要加强对城区和农村垃圾污染的重视和治理投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要进一步思考如何保护大气、山体、森林、水体、土壤,重视养殖业粪便污染治理。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特别是森水泥厂等企业,在积极帮助其完善相关手续的同时,监管督促其达标生产。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县委、县政府要进一步从人力、资金、技术、设施上强化环保部门的能力建设,为贯彻执行新《环保法》打好基础。
据悉,今年前9月,望谟县减排工作四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25.91吨,氨氮为58.36吨,二氧化硫为654.487吨,氮氧化物为309.54吨,四项目指标均控制在目标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