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强化考核奖惩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为巩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人口计生过程管理检查次数过多、重考核轻督导、调查干扰大、调查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近日,我州结合工作实际,拟定2015年度工作方案,对人口计生工作过程管理督查考核方式进行调整,着力在考核奖惩上下功夫,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2015年度,全州人口计生工作督查方式主要采取平时督查、半年和年度抽样调查两种方式。平时督查由州、县联合组队分县开展,样本乡镇由州随机抽取或由州、县市共同商定抽取,督查结果用于兑现包片领导、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绩效奖惩的依据;县市用于督促乡镇限期整改、督促乡镇落实个案责任追究的依据;州用于形势分析和业务督导。半年和年度抽样调查检查方式由州人领办组织各县市抽签组队实行交叉检查,每个乡镇各随机抽查1个样本村,各县市半年和年度都要抽查所有样本村,抽样调查分别按100分计分,得分结果分别按30%和70%的分值权重计入县市和乡镇年度人口计生主要工作指标综合得分。县市人口计生主要工作指标年度综合得分在县市年度人口计生责任状“党政线”和“业务线”中分别占5%的分值权重。
为保障机制实施,建立个案责任追究监督、半年后进促进机制、备案机制、村组干部绩效考核经费保障等五项保障机制,县市半年和年度考核得分排列全州前3位的由州委、州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半年各县市自行综合考核排列本县市第1位的乡镇,州委、州政府通报表扬,分别颁发流动红旗,并分别给予绩效奖1万元;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排列全州前10位的乡镇,州委、州政府除通报表扬外,还分别颁发流动红旗并奖励2万元;连续两个年度人口计生主要工作指标综合得分排列全州前5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作为推荐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半年人口计生主要工作指标抽样调查考核得分排列全州最后2位的县市,由州委、州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得分排最后1位的,该县市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在全州半年形势分析会上作末位表态发言;对年度人口计生主要工作指标综合考核得分排列全州最后2位的县市,由州委、州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得分排最后1位的,该县市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州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会上作末位表态发言。
半年县市自行综合考核排列最后1位的乡镇,由州委、州政府通报批评,分别给予黄牌警告;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排列全州最后10位的乡镇,由州委、州政府通报批评,分别给予黄牌警告;对一个计生年度内受到一次黄牌警告的乡镇,由该县市财政取消受黄牌警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协管领导当年目标绩效奖金;对连续两次(含跨年度)受黄牌警告的乡镇,执行“一票否决”,由州委、州政府督促相关县市对受警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协管领导作组织处理。
方案还要求各县市围绕州级督查考核方案和各项保障机制,抓紧制定本级2015年度的督查考核方案,同时认真督促指导所辖各乡镇制定2015年度的督查考核方案,并对乡镇考核方案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扎实抓好2015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