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清退6127名不符合条件城乡低保对象
今年7月至10月,我州集中开展的城乡低保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达6127人,新增对象886人。截止到目前,全州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26993户451612人、城市低保对象18419户27567人。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低保方面的突出问题,我州民政部门充分调动州、县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畅通投诉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复核,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打造“阳光低保”“公正低保”,让财政资金和救助资源真正用到困难群众身上。
通过对全州城乡低保对象共计480054人进行全面排查复核,认真复核在低保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各个关键环节的流程执行情况,复核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6127人(其中“人情保”“错保”774人),并通过发现机制,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86人。共查办举报“人情保”“错保”15件,查证属实10件,处分村干部2人、乡干部1人。
此外,全州还建立了涉及1547户9470人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承诺回避和投诉举报制度,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未如实申报的,一经举报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