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正式启动单独两孩政策
5月18日,我州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启动。
按照政策规定,单独两孩政策颁布实施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单独两孩政策颁布实施后,生育第一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时应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还已享受的各种奖励费。
单独两孩生育证的办理规定及政策实施前已生育第二孩的单独家庭处理主要有,单独夫妇一方户籍不在贵州省的,可在已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对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单独夫妇,无论是否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要本人提出申请,均按省《计划生育证》办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审核办理再生育手续。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在生育第二个子女前须按规定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同时,在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单独夫妇生育第二孩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条例》或政策规定,已作出处理决定的维持不变。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发,州政府副州长黄曼出席启动会。受州委副书记、兴义市委书记桑维亮委托,黄曼作讲话。她强调,各级各相关单位一定要深刻认识实施这项重大政策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事关全局,事关群众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要强化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切实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群众的支持、理解和参与,及时回应群众疑虑。要依法审批,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妇申请办理计划生育证的,本着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及时办理。同时,严格把关,继续坚持和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对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依纪处理。
启动会后,与会领导还到兴义市街心花园向群众现场解答了相关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