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出台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动基础设施向乡(镇)以下延伸,大力攻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瓶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等突出矛盾,切实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大力实施黔西南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六项行动计划),力争用5到8年时间,建成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黔西南州制定了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于12月28日出台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本届政府任期末的2017年、与全国和全省实现同步小康的2020年三个时间节点安排建设任务,建设时序和资金重点安排在第二个时间节点(2017年)前,具体任务和工程量分年度确定,确保在2015年、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行动。围绕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小康路,投入资金1080857万元。到2015年,新增投资619420万元,新建通村沥青(水泥)路4813.3公里,建制村通畅率达86.3%;新建通组(寨)公路10747公里、人行步道6832公里;建制村招呼站(候车亭)1073个,建制村通客运率80%以上。到2017年,新增投资355922万元,新建通村沥青(水泥)路1716.8公里,建制村通畅率达100%;新建通组(寨)公路8359公里、人行步道5314公里;新建建制村招呼站(候车亭)1068个,全面实现“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客运”。到2020年,新增投资105628万元,新建通组(寨)公路4776公里、人行步道3037公里,农村公路重点监控路段信息化管理覆盖率达100%,全面实现“组组通公路”、原“撤并建”行政村100%通畅的目标。
(二)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水行动。围绕建设安全有效、保障有力的小康水,到2020年投资208388万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为160万人,新增、改善农田灌溉面积74万亩,建设小型水利水源工程47183处,新增、防渗改造渠道7357公里,新建农村供水主管道7300公里。
(三)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房行动。围绕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小康房,投入资金119000万元。2014-2015年完成80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到2017年累计完成10092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10000户小康房建设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具体改造任务数根据省下达的指标进行调整)。
(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电行动。围绕建设安全可靠、智能绿色的小康电,到2020年,规划投资254923万元,新建35千伏和110千伏线路1151公里,新建、扩建110千伏变电站和35千伏变电站68座,新增主变79台,新增容量114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10千伏及以下线路***77公里,新建及改造配变3801台,新增容量48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一户一表***875户,农村一户一表率达100%,新增便民电费代收网点300个。
(五)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讯行动。围绕建设宽带融合、普遍服务的小康讯,到2015年99%以上的自然村通电话和行政村通宽带,建设51个村级邮件接收场所,实现乡(镇)邮政网点全覆盖和“乡乡通邮”;到2017年,新增投资50096万元,全面实现自然村通电话和行政村通宽带,继续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置52个村级邮件接收场所,在有条件的在15个乡(镇)开办快递服务网点,全州省级示范小城镇率先实现现代邮政业的建设;到2020年完成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电话户户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
(六)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行动。围绕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康寨,投入资金96500万元,按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施村寨道路、农户庭院硬化,实施农村改厕、改圈、改灶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照明、文化活动场所等设施。到2015年覆盖2580个村寨;到2017年累计覆盖4300个村寨;到2020年累计覆盖6900个村寨。
二、重点工作
(一)“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按照“公路上等级、路网趋优化、管养全覆盖、通行提能力、安全有保障、环境更优美、建成小康路”的总体要求,突出“制度创新、规模扩大、建养并重、质量保证、效益提升”五个重点,抓住“责任落实、资金筹措、政策配套、力量整合、群众参与、示范带动”六个关键,着力实施农村公路“硬化、畅化、安全、优化提等、信息化、绿化美化、运输通达”七大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大力提高农村客货交通运输质量和水平,全面改善乡村出行条件,努力构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和保障。
(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水。着力解决农村水利基础薄弱、工程性缺水、人畜饮水不安全等突出问题,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向下延伸,建立起小型水利灌溉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并使适宜发展灌溉的耕地得到有效灌溉。创建“饮水安全示范村”,发展小型水利水源工程,加快水利管网建设。到2020年,全面突破工程性缺水制约我州经济发展的瓶颈。努力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三)“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房。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基础上,结合村庄整治、扶贫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工程,对农民住宅建设进行正确引导,帮助农民建设美观、实用、建筑形式多样化、具有地方及民族特色的住房,逐步实现农村住宅向安全适用、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环保方向发展。开展“小康房示范创建”,加强规划管理,编制村庄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村庄整治抓好路网、水网、电网、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生态保护网建设,支持和引导农村改水、改厨、改灶、改厕、改圈,建设沼气池、文化室、宣传栏、体育或休闲娱乐场所等,推进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向村庄延伸。到2020年,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电。按照科学布局、合理规划、高效利用、统筹协调的原则,以改善农村用电质量、提高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为总抓手,着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用电公共服务均等化、理顺电网管理体制、农村电网电压质量提升”四大工程,强化农村供电服务基础管理,统筹城乡电网协调发展,提高农村电网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建成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农村电网,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电,解决农业生产用电问题。
(五)“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讯。通信方面。加快推进全州行政村“村村通宽带”和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提高乡村通信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乡村通信网络覆盖质量,做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维护及信息服务提升工作。邮政方面。着力实施乡乡设所、深化村邮、邮政网点改造、快递下乡四大工程和农村邮政普遍服务网点运营保障,不断完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用邮环境,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用邮需要。
(六)“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紧紧围绕“富、学、乐、美”,认真开展自然村寨文体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奖励补助的原则,对农户实施改厕、改圈、改灶“三改”工程;配置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户清理、村收集、乡搬运(处理)、县集中处理的运行机制;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设施,加强监管,开展水源地保护,确保水源水质安全;修建排污沟或铺设排污管道,实现雨污分流,确保村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不低于50%;完成农村公共厕所全覆盖,改善农村公共环境质量,提升农民环保意识;布局以太阳能灯具为主的美观、有效的照明设施;通过农户自建为主,政府奖励补助的方式,引导农户对自家庭院进行硬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设文体活动设施、村务宣传栏等,为实现农民生活乐化创造条件。提高农村生产生活质量,提升农村居民幸福感,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六项行动计划作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主要抓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个村一个寨地抓、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州政府统筹调度。州委、州政府成立了黔西南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州“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同时成立了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个行动计划工作组,负责各项行动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州长定期听取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常务副州长、分管副州长分别牵头组织协调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州直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组织实施。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今年底前编制完成实施规划,明确年度任务、具体项目和工作要求,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县(市、新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对区域内建设任务、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县乡负责具体实施。县(市、新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明确组织实施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每项行动都要做到有总体部署、有年度目标、有考核细则、有奖惩措施。乡(镇)负责人和驻村干部要分片包干,定责定岗定时,组织村支两委做好群众发动、征地拆迁、矛盾化解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善做善成,真正把造福群众的好事办实、办好,力争5至8年内使我州农村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
(二)强化资金投入。六项行动计划预计总投入18097***万元。采取争取增量、统筹存量、企业自筹、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解决。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支持。积极主动加强与国家各部委、省直各单位沟通,千方百计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支持。认真梳理中央、省对我州交通、水利、农村危房改造、烟水配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贫开发等各项补助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延续现有补助政策,并扩大补助规模。根据国家扩内需的重点,谋划一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争取中央和省的投资。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坚持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州财政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财政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县级政府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根据建设规划从项目申报环节抓起,推进资金整合。改革州级财政资金使用方法,除有特殊规定的专项资金外,州级各部门相关专项资金50%以上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市),其余资金通过竞争立项或以奖代补等方式投入到县(市),以县(市)为单位进行资金统筹整合。支持有条件的县(市)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投资。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州财政新增农村基础设施等的增量主要用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县(市、新区)应积极筹措资金,将六项行动计划项目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自筹资金到位。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六项行动项目优先安排贷款,充分发挥公路、水利、民生等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各县(市、新区)要积极探索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态项目特许经营权、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权以及水利设施、林地、矿山、宅基地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在乡村开设服务网点。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建设。电力、通信、邮政等单位要积极争取总部支持,督促引导所属企业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对口帮扶城市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赠捐助或投资参建。动员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在坚持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发动农民群众自建、自用、自管。对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对群众参与积极、基层干部工作得力的村寨给予优先扶持和奖励。
(三)强化政策支持。确保项目用地。严格集约节约用地,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统筹,推进村庄空闲地、闲置地和废弃土地盘活利用,用好土地利用增减挂钩试点等政策,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县、乡、村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工作,提供建设用地,受赠新建公共体育设施的乡村应无偿提供实施项目建设用地。村委会应提供邮件捎转服务场所。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前置条件,缩短审批时限。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项目,通过招投标选择有实力的公司组织实施建设。除施工技术复杂、安全系数要求高的项目外,原则上采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由群众投工投劳自主建设或乡村组织施工队伍完成,不得发包、转包、分包。总投资1000万及以下项目,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的,可以不招投标。减免相关费用。依法减免六项行动计划建设新增路款等税费,制定建设项目豁免管理名录。小康电建设项目享受农网项目相关优惠政策,减免管线建设地方规费。公共场所和设施对通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免收“通信村村通”管线穿越公路等基础设施入场、占用等费用。州直相关部门指导县(市、新区)制定和完善六项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征地拆迁、青苗补偿标准和办法。六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涉及5个100工程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5个100工程”建设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3〕15号)执行。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质量监管。州直牵头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建设标准,指导工程实施,全程加强监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调整概预算、降低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公示制,资金数额、用途、程序、效果等要向农民群众及时公开。审计部门要加强前置审计、在建审计、***审计、结算审计和绩效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行政监督,严肃查处工程实施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工程管护。加快农村公路、水利等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法规建设,明确建设主体、产权归属、职责权益等。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共建共管”的长效管护机制,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后续管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明确小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投资建设和管好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积极性。加强工作调度。州直牵头部门要对六项行动计划按月调度、按季抽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强化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统计部门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六项行动计划统计指标体系,进行季度、半年、年度统计。加强考评奖惩。州政府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六项行动计划考评奖惩办法,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及时有效整改,严肃行政问责。
(五)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六项行动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