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隆重召开
12月27日,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贵阳隆重召开。省委书记赵克志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敏尔主持,国家民委副主任陈改户到会指导并讲话,省政协主席王富玉,省领导廖国勋、张群山、蒙启良等在省主会场参加会议,省领导陈刚在贵阳分会场参加会议,蒙启良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决定。
赵克志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全省民族工作战线的工作者,向所有关心支持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赵克志强调,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工作中,全省深化对民族工作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益经验,这就是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坚持外界支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必须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在新的形势下,要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断推动民族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一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步伐;二要切实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生活水平;三要大力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四要完善民族地区的支持政策体系;五要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陈敏尔在主持大会时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抓紧贯彻表彰大会精神,迅速将大会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加强组织领导,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做好民族工作;要抓住关键、抓实项目、抓出特色,为贵州实现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陈改户代表国家民委向大会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要求。他表示,国家民委将一如既往地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义不容辞、不遗余力的支持和帮助。
会议对贵阳市云岩区民族事务局等113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佘念等167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会上,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姜伟、福泉市高坪镇王卡村村委会主任胡一茂、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通讯员罗祖亮、麻江县杏山镇隆昌中心学校副校长赵华甫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州委书记张政,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永英,州政协主席龙刚,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义龙新区工委书记陈国芳等在黔西南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