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50余万城乡低保对象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
5月22日,从州民政局社会救助局获悉,我州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标准提标工作如期完成。目前,各县市已陆续按新标准为城乡50余万低保对象兑现低保金,同时补发1月至3月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
据介绍,自今年1月25日全州民政工作会议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部署提标工作后,各县市按照农村低保“三环节十步骤”和城市低保规程的要求,切实抓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各关键环节工作,确保一个环节不少,一个程序不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待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纳入低保范围。为如期完成提标工作,各县市党委、政府把城乡低保提标、年度考核工作纳入政府重点要办好的民生实事,以政府名义出台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实施步骤,层层抓落实,各负其责,确保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圆满完成。通过入户调查、核查、公示等工作,全州共对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47582人予以注销,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9507人;对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1724人予以注销,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137人。今年4月,全州农村低保对象为229716户474743人,比上年减少18075人,减少比例为3.67%;城市低保对象为19125户28192人,比上年减少587人,减少比例为2%。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1554元提高到1710元,提高10.04%;城市低保人均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295元提高到326元,提高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