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
4月7日上午,州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拟任命为州人民政府代州长、副州长的州委副书记杨永英和州中级人民法院11名拟任命的法官一道参加了考试。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贺登祥,副主任杜泽忠、付国汉、张成刚现场进行了巡考。
为进一步增强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事任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州人大常委会对需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监督法、选举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的各项条例、规定、办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分数为百分制,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合格者,将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考试不合格者,在人大常委会召开前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不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
考试现场秩序井然,参加考试的人员全神贯注、用心答题,顺利完成了考试。
参加完考试后,杨永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州人大常委会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任前考试这种方式非常好,我们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在处理问题、推动发展上,要遵循法律至上的意识、理念,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用法律思维、法治理念去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做到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
拟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的陈大林认为,对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这种方式,是州人大常委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一个重要的、很好的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为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