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中级法院司法行政处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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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近日,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处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在全国予以通报表扬。此次,针对全国各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共评出了20个先进集体,州中级法院司法行政处成为贵州省法院唯一的先进集体。
近年来,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积极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两为”工作主题,紧密结合全州实际,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以司法服务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关键,以高效审判为保证,有效实现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的全面提升,促进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中院司法行政处坚持紧紧围绕法院工作部署,以服从服务执法办案为首要目标,竭诚推行能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不断规范后勤管理机制,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保障和推动全州法院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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