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1620万元支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10月下旬以来,州财政局下拨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州级配套资金1620万元到安龙、兴义等八县市,主要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建设项目。
今年以来,我州紧紧围绕“四坚持、五为主、四结合、一确保”的要求,按照“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的总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战略工程、政治工程来抓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全州15个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1978户9000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为让移民群众“居住有保障、致富有路子、就业有岗位、迁出能稳定”,10月下旬以来,州财政局与有关部门结合各县市生态移民安置情况,及时把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州级配套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到安龙、兴义等八县市,主要用于扶贫生态移民(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州要求各县市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财政、移民等部门严格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严禁转移、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