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长春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9月19日,全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精神,部署我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州委副书记、州长龙长春,州政府副州长范华出席会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我州要求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及50%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全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现土地登记全覆盖和土地登记资料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就如何做好全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龙长春要求,全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发证技术规程、实施细则、技术要领等政策和技术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各县市要正确认识农村土体确权对于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意义,加快地籍调查,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建立土地登记簿,实现土地登记发证成果可查询,确保每一宗土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分门别类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登记和发证。要在调查、登记、确权、办证过程中既尊重历史又兼顾现实,合情合理明确权属,化解确权中遇到的纠纷和争议,确保不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设,完善地籍信息系统,实现地籍档案数字化,提高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龙长春强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搞好协调配合,落实经费保障,保质保量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龙长春还就当前正在开展的计划生育、维稳、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在会上作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