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国税系统上半年为个体工商户减负28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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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8日发表
今年上半年,全州国税系统为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约2863万元,黔西南州国家税务局系统共管理的个体工商户17826户,占全部纳税人80.55%。今年以来,国税系统认真落实《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黔财税〔2011〕57号)文件精神,不以完成税收任务为名随意调高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定额,确保调整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主动走访纳税人,简化优惠政策审批程序,发布税收政策,开展税收咨询,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同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监督考核,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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