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14单位4人获公安部表彰
近日,从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获悉,在“清剿火患”工作中,黔西南州工作成绩突出,共有州公安消防支队、兴义市公安局等14个单位和李世永、隆爱云等4名个人获公安部表彰,是全国受到表彰最多的州市级单位。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公安消防支队,是全国67个贵州唯一1个受到表彰的单位;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公安机关,全省有3个单位受到表彰;兴义市公安局被表彰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县级公安局,全省有9个单位受到表彰;安龙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兴仁县公安局真武山派出所被表彰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公安派出所,贵州有16个派出所受表彰;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等8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及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被表彰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公安消防大队,全省共有29个大队受奖。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世永,兴义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隆爱云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公安消防部队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有21人受到表彰;安龙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消防兼职民警刘春波、兴仁县公安局真武山派出所教导员岳梅被表彰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公安机关成绩突出个人,此项表彰全省共有25人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