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确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3月19日,全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会议在兴义召开。会议通报了“十一五”全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并就“十二五”减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安排。
“十一五”时期,我州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总量控制,实施治污减排,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十一五”期末,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5万吨,与控制目标数持平,比2005年下降6.9%,100%完成减排任务;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1吨,比控制目标数少排放900吨,比2005年下降13.8%,完成减排任务的100.3%。
“十二五”时期,省政府与州政府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到2015年,全州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2.25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2.47万吨减少8.98%;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2393吨以内,比2010年的2785吨减少14.07%;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4.06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2.22万吨增加83%;氮氧化合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89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12万吨增加69%。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3769吨以内,较2010年削减3.7%,较2011年削减4.9%;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624吨以内,较2010年削减5.8%,较2011年削减5.7%;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8***2吨以内,较2010年增长74.4%,较2011年削减55.5%;氮氧化物排量控制在17676吨以内,较2010年增长57.2%,较2011年增长12.9%。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十二五”减排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快”与“好”、“赶”与“转”的关系,切实改变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重的增长模式,推动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要狠抓源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把握关键,加快实施重点领域减排工程。要开拓创新,建立完善减排工作体制机制。要夯实基础,强化减排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