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检查我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进度
2012年2月21日-22日,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处处长杨再军一行到我州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进度。
杨再军处长一行听取贞丰、兴仁和兴义三县(市)的工作汇报后,在州财政局常务副局长朱继民、州财政局农发办相关人员陪同下,深入贞丰县者相镇项目区、兴仁县潘家庄镇项目区、兴义市郑屯镇民族村项目区,实地检查了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检查,检查组认为我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中,项目实施单位和人员落实到位,工程实施进度较快,施工程序规范,工程实施质量监督人员到位,监督体系较为完善,对我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进度及质量表示满意,充分肯定了我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作。
在检查中,杨再军处长对我州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实施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合理整合农发、国土、水利等部门资金,及时做好项目区产业规划,优化产业结构,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农民增产增收作出更大的贡献。二是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严格按照“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的建设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抓住关建环节,做好项目实施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三是要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四是要求我州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国发2号文件的精神,积极着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抓紧时间建立和完善项目库,为争取更多项目在我州实施,让更多农户受益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