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三条纪律贯彻落实好国发2号文件
为有效推进***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z2012{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切实加快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近日,黔西南州纪委向全州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提出了三条纪律要求。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抢抓机遇贯彻落实国发z2012{2号文件精神。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严肃政治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州的中心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服从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团结和带领全州各族人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工作中去。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转变作风贯彻落实国发z2012{2号文件精神。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人员到位、项目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确保《意见》中涉及黔西南州的项目或重大事项落到实处。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抓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和纪律要求,对当太平官、无所作为的干部,要实行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以纪促政为贯彻落实国发z2012{2号文件提供有力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要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贯彻落实措施不力、延误工作而错失上报项目机遇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吃拿卡要、贪污受贿和干扰、破坏《意见》贯彻落实,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要从重从快从严查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州直各派驻纪检组要定期向州纪委监察局报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