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下拨3724万元帮助受灾群众温暖越冬
入冬以来,我州下拨2011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724万元到安龙、兴义等县市,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越冬。
去年5月以来,我州遭遇了有气象记录以来主汛期前所未有的旱灾,给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入冬以来,为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冬春生产生活困难,我州民政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多次进村入户,对受灾困难群众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登记,确保不让一户缺粮、不让一人受饿、不让一人受冻。在调查核实中,民政部门着力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走访调查活动,认真统计登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排查出的受灾困难群众由村级实行民主评议,并通过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县、乡、村三级层层严把审核审批关,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进行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同时,州民政部门还要求各县市财政、民政部门加强合作,采购救灾物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共同管好、用好救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凡是挪用、挤占、截留等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