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设
州委、州政府严格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精神,高度重视人口计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力度,近日,州委常委会议研究了全州人口计生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为实现“双降”目标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州人口计生委设立州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参公事宜按程序报批),隶属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2名,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1名(正科长级),内设综合科、目标督查科、重点管理科,设科长或副科长职数3名。州人口计生委增设奖励扶助科,设科长或副科长职数1名。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勤编制由3名增至4名,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州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副县级)”职务调整为“专职副会长(处级)”,参公事业编制由12名增至15名(用于解决委机关新增设的奖励扶助科人员编制),列入州级财政全额预算。
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设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管理,每个县市区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全州8县(市)136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立计划生育协会,为乡镇(街道)党委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核定事业编制3名,列入各县市财政全额预算。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领导职数:设会长1名(由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