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对50余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11月10日,从州民政局社会救助局了解到,根据当前物价上涨给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影响的实际,我州再次给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全州507797名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将得到100元临时价格补贴。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州同全省一样,物价快速上涨,各地持续遭受旱灾,CPI一直在高位行动,特别是直接影响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大米、蔬菜、猪肉等食品副食品价格涨幅很大,给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带来了影响。州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启动最低生活保障与物价涨挂钩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较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由于今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且涨幅很大。为有效应对物价上涨给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省政府明确要求,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城乡困难群众再次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并确保在12月10日前,将补贴发放到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手中,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目前,全州各地正积极组织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据悉,给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的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所需资金,上级财政承担70%,县级财政承担30%;给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的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给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的一次临时价格补贴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