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8县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通过评审
10月25日,州政府在兴义举行州级审查会,对各县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进行逐一审查,并一致通过。
副州长陈文发出席评审会并提出工作要求。省林业厅、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参加了评审会。
会上,各县市规划框架主要编制人员分别对《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的编制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汇报和说明。与会领导和专家围绕8县市的《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分别进行了逐一评审,就规划目标、结构和布局等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就相关内容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与会领导及专家一致认为,各县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林地落界符合国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林地分类、分区、分级符合国家、省的有关技术规程规定;规划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重点公益林林地和重点商品林林地比例、森林覆盖率、林地生产率等规划指标符合实际;各县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具体,规划期内确定的林地规模、结构、布局及保护利用措施符合各县市实际,贯彻落实了国家、省有关林地保护利用的法律和政策,提出的保障措施切实可行;《框架》文本、图表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框架编写要求,同意通过各县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
陈文发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框架编制工作抓好抓实。各县市及编制单位要按照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框架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按时保质保量上报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