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法院四措并举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全州法院四措并举 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2010年以来,全州法院始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和大局使命意识,深入开展禁毒斗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着力提高毒品办案质量,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和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提高禁毒工作认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州法院充分认识禁毒工作事关民生、稳定、发展大局,明确肩负的历史使命,从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坚持不懈地开展禁毒斗争,始终把从重从快审理好毒品案件作为“严打”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来抓,及时、有力地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严惩毒品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毒品犯罪蔓延趋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社会环境。2010年,全州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29件175人,分别同比下降7.19%、下降13.79%;判决发生法律效力80件108人,其中,被判处缓刑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48人,同比下降34.25%,重刑率为44.44%,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22.5个百分点。今年1至6月,全州法院共新收毒品犯罪案件83件112人,审结61件82人,同比分别上升31.75%和12.96%;判决发生法律效力55件85人,其中被判处缓刑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47人,重刑率为55.29%,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33.1个百分点。
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审判工作中,全州法院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的方针,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对应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对应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依法快审重判,绝不轻纵毒品犯罪。一是依法从严惩处累犯和毒品再犯。凡是依法构成累犯和毒品再犯的,即使犯罪情节较轻,也要体现从严惩处的精神。尤其是对于前罪为暴力犯罪或被判处重刑的累犯,更要依法从严惩处。二是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或者向多人贩卖毒品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三是注重依法适用财产刑,依法剥夺毒品罪犯的非法收益,坚决摧毁其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的经济能力。2010年至今,经最高院核准,在中缅边境购进3块海洛因,欲运回安徽省贩卖的王守华,从云南省瑞丽市购进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着力提高毒品办案质量。全州法院通过组织刑事审判法官认真学习《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重要司法文件和政策,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严把毒品案件审理的事实关和证据关,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办案质量,把毒品死刑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认真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形势政策,准确定罪量刑,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体现政策,给予从宽处罚;对于受雇佣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孕妇、哺乳期妇女、急性传染病人、残疾人或者未成年人等特定人员,对被利用、被诱骗参与毒品犯罪的特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酌情进行从宽处理,以此分化瓦解犯罪,教育、改造大多数毒品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与此同时,注意总结审理毒品案件的经验,深入开展毒品案件调研,针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中院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一是每年印发一次刑事案件发改分析通报,对包括毒品案件在内的刑事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分析、指导,提出改进意见;二是深入基层,采取参加禁毒联席会议、带案下基层审理、发布典型案例、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指导。2010年以来,中院刑二庭相继对兴仁、普安等基层县、市法院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业务指导,参加了普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检察院公诉科、县法院刑二庭及部门分管院领导召开的联席会议,针对普安县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协调配合,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和综合治理。全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加强与其他禁毒工作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配合,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克服松懈厌战情绪,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严打”的力度。依托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禁毒斗争综合治理工作,以禁毒宣传教育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全社会、各阶层、各行业共同防毒、拒毒、反毒的强大合力,为全州全部实现创建无毒社区的目标做出积极努力。2010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多次组织法官参与开展综治宣传和禁毒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条幅、展板图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法律服务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毒、拒毒法律知识。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0年以来,中院就被告人阿车、王守华、王只勇等重大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并执行死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审判工作的法制宣传效果,大力营造打击、围剿毒品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威和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自觉防毒、禁毒的意识和能力,巩固和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