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共兑补下乡汽车9424辆657146万元
2009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汽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即对农民购买微型客车、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微型载货车、轻型载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我州自同年3月实施汽车下乡政策补贴以来,受到了广大农村群众的欢迎,购买热情持续不减。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七部委局联合发出通知和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联合通知以及贵州省相关厅局联合下发通知精神,汽车下乡补贴政策执行到2010年12月31日如期结束,根据《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规定,在政策期内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申领补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
截至今年2月28日止,按有关规定,我州对已购买汽车下乡产品未申请财政补贴者进行限期办理的财政兑补工作全部结束。到2010年12月底止,全州共累计销售汽车下乡产品9424辆,实现销售总额41580万元,兑现财政补贴总计6571.46万元。其中微型载货车169辆,兑现补贴57.22万元;微型客车5312辆,兑现补贴1977.09万元;轻型载货车3942辆,兑现补贴1665.05万元。
同时,摩托车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仍然执行。截至今年2月底,全州共销售摩托车下乡产品83544辆,实现销售总额37720万元,已兑现摩托车下乡产品财政补贴1882.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