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发放补贴5468万元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欢喜过年
根据中央财政部、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黔西南州于1月24日及时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于2月2日前,将生活补贴发放到涉及的城乡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手中。截止1月28日,涉及全州53万余城乡困难群众及12227名优抚对象的困难生活补贴5467.79万元全部发放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此次发放补贴对象主要涉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贴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此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91865人、城市低保对象28996人、农村五保对象9270人,共发放资金5445.70万元;城乡国家抚恤补贴各类优抚对象,即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警察、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退役人员、“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失散红军及建国前农村老党员共计12227人,发放补贴资金22.086万元。全州此次发放补贴总计5467.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