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法院系统开展档案检查指导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是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及修订,诉讼档案和行政文书档案的卷宗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完整,装订是否符合标准,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准确,卷内文件是否按规定排列,破损、褪变材料是否进行了修复,检索工具是否多样化,查阅、借调卷手续是否规范,归档是否及时,未归档卷宗及借卷未还情况的清理,档案利用的情况及效果,贯彻执行省高院黔高发〔2007〕141号《关于做好诉讼费票据收结清单随案归档工作的通知》和州中院黔中法〔2008〕16号通知的情况以及在此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档案库房的设备、卷宗装具情况,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措施情况,档案人员配备、培训、计算机档案管理软件使用情况,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情况。
从检查结果看,一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任务明确。各县市人民法院明确了由一名副院长分管,办公室主任主管,档案人员具体管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和《黔西南州档案管理条例》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始终。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二是经费投入力度大,基础设施及保管条件好。8个基层人民法院都设有专门的档案库房、安装了档案密集架、防盗门窗,配备有温湿度计、灭火器,有的法院还配备了空调、除湿机、消毒柜、计算机等。三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制定有保密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归档制度、借阅制度、鉴定及销毁制度,实行案件流程管理,及时归档。四是严把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关。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归档文件在经过审判监督庭进行日常评查后,归档时再次进行评查,保证归档文件的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文件制成材料适宜档案的长期保存;库房管理科学,档案柜架排放规范并有明显的指引标识,库内清洁卫生,档案保管安全,档案无失泄密事故,无火灾、水淹事故,无霉变、褪色、污损、虫蛀、鼠咬现象。档案收进移出登记清楚,有库藏档案统计表;各级人民法院(庭)认真履行有关保密工作规则,严格履行档案借阅程序、控制借阅范围、执行保密制度。检索体系完善,对诉讼档案实行书本式索引,在保证档案安全、不泄露国家秘密的前提下,为大量的申诉复查、审判质量评查及公安、检察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及时的服务和可靠的依据,充分发挥了档案工作的效益。
各级人民法院(庭)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专兼职档案人员没有接受过档案专业培训;二是少数法院(庭)档案保护措施还不够完善,没有配备控制温湿度的除湿机和空调;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未能与本单位信息化建设同步。四是在归档工作中重视诉讼档案、司法鉴定档案的归档,对行政文书、会计、声像、科技、实物、资料等档案的归档工作重视不够,个别法院诉讼档案案卷编号和保管期限的划分不够规范。县市法院没有过细地深入到各庭检查、落实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等工作,因此出现行政文书、声像、科技档案不认真按时按质量归档的情况。
通过这次档案业务检查,较好地加强了法院系统的档案工作,提高了法院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对进一步搞好法院系统的档案工作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