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认真贯彻陈敏书记批示精神打非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陈敏书记关于兴义市连续发生废弃金矿洞窒息死亡事件重要批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和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强化矿山安全监管,普安县采取五项措施重拳出击,规范矿山正常开采秩序。
一是分别印发了《普安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0]79号)、《普安县全面开展整治无证矿山炸封废弃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府办发[2010]115号)等文件,对“打非”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由县国土、安监、公安、工商、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监管实际,立即对全县废弃小煤窑、铅、锌、铁、莹石矿洞等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县域非法启封已关闭小煤窑和非法生产系统、以探代采、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违反操作规程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整治,防止类似兴义废弃矿洞窒息事件发生。
二是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和深入矿区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采取深入矿区、村组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打非”工作,确保“打非”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建立健全了非法盗采和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全力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坚持定期、突击查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域可能发生盗采矿产的区域、已关闭矿井、重点私采矿点、煤区进行巡查排查,发现私挖盗采矿井立即组织炸封,严肃查处相关违法人员。
五是建立乡(镇)、国土、安监、公安、供电等“打非”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各司其职。
由于措施有力,工作到位,截止目前,全县共巡查金属非金属矿山1627个(次),查处安全隐患1235条(处),已整改落实1129条(处),隐患整改落实率为91.4%;炸封无证小煤窑411口(次),取缔无证砂石场45个(次)、无证铅锌矿山4个(次)、无证铁矿1个(次),移送县公安局立案调查处理3宗,有效遏制了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未发生非法矿山致人死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