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和谐城建促进城市扩容
见到街坊邻居,家住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黄金社区流水沟组的陈开学总喜欢摆“树折腾人”的故事。陈开学种植的一株红花木棉,因县城扩建需要“拆迁”。商量补偿方案时,办事处工作人员及县林业局专家给出的补偿评估均被陈开学认为偏低,东湖办事处又把售卖苗木的苗圃老板请到现场评估,最后给出的补偿数才让他口服心服。
为了一棵树的“拆迁”而反复折腾,陈开学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东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冯子建却说这样的“折腾”是好事:“折腾”的是政府工作人员的腿,满意的是人民群众的心。正是基于这样的民本理念,兴仁县各级党委政府在面对城市建设征地拆迁的难题时,打出了依法拆迁、惠民拆迁、阳光拆迁等一系列和谐“组合拳”,探索出了一条城市建设新路。
近年来,兴仁县提出加大城市化进程,吹响实现“撤县建市”、建设50万人口的生态文明城市的号角。城市开发建设,拆迁始终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如何***这“天下第一难”,既使城市化水平合理有序推进,又能让群众得到实惠?该县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尊重民情民意,所有程序均阳光运行,在拆迁评估、补偿上做到公平公正,同时建立城市建设征地补偿新机制,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
去年以来,兴仁县在城市建设主战场东湖办事处进行了积极探索:由被征地拆迁的群众自主选出代表,全程参与拆迁补偿过程。同时按照“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评估、评估结果三榜公示”原则,形成群众监督政府、群众间互相监督的良性机制。
兴仁县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县长陈林涛介绍,为保证农民失去土地后生活水平不下降,该县除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外,还对1998年1月以来被征地农民按照每亩田每月120元和旱地每亩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直到土地承包合同期满为止。此外,把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转为非农户口,生活困难者经核实后纳入低保范畴。今年初,兴仁县还参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对县内被征地农转非的居民实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之忧。从2008年8月至今,该县已累计发放失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近千万元。
伴随着和谐的步伐,兴仁县城在逐步“长大”,城区面积从1998年的2.8平方公里增长到9.2平方公里,人口从不足4万人增加到近10万人。“执政是为民,发展也要惠民。”兴仁县委书记桑维亮和县长范华告诉记者,在今后城镇建设过程中,将继续处理好城市建设征地与失地农民的关系,采取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利用商业保险等手段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原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