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制度建设
我州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以尽快实现对城乡全体居民的全覆盖,并随着全州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着力减轻群众医疗费负担,进一步推动医药卫生相关制度改革的深化。
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有利于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劳动再生产,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国家、省、州把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作为深化医改近期五项改革的重要任务,结合州情,我州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和任务:2010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分别要达到85%、80%。2011年,要达到90%以上。
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陶驰岗介绍,2009年,我州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1***4人和127654人,参保率分别为79%和63%。医保制度实施以来,参保人数增加,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困难群体的就医问题逐步解决,但我州医保仍存在很多问题,表现在:一是参保人群离全覆盖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我州职工医保为县级统筹,统筹层面低,导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不一致;三是我州现有的医保制度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参保患者的需要;四是医保经办机构在服务能力和水平上还不能适应日益扩大的参保人数的要求;五是医保经办和医疗机构在看病、付费制度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针对我州实际情况,我州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医保制度建设。首先,在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对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学生试行医疗门诊费用补助制度,动员和组织学生参保;解决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和其他困难企业参保工作,2010年统筹解决好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及其他各类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确实有困难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职工,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有缴费能力后,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参保,稳定的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从政策上对农民工倾斜,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2010年研究出台全州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全州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待遇水平、信息系统“三统一”,方便参保职工看病就医,并从技术上实现州内异地结算,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扩面。
其次,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围绕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2010年分别达到75%、60%,2011年分别达到78%、65%。坚持以解决大病医疗费用和困难人群医疗费用负担为重点,按照“小步快走,逐步提高”的原则,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水平。一是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6倍左右;二是逐步降低个人负担比例,特别是住院医疗费、门诊大病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比例;三是逐步扩大门诊统筹范围。积极探索将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范围,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保的受益面,增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能力;四是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医。通过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引导和鼓励参保人员因病施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参保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再次,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能力建设和服务管理。一是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为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州内实现“一卡通”奠定基础,使我州城镇职工医保系统建设上升一个台阶;二是加强基层医疗保险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探索建立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控制机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表参保人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进行谈判,发挥集团购买的优势,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或服务;四是探索解决异地就医和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转移难题。
此外,围绕新医改方案提出的2011年基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州级统筹的要求,推进州级统筹,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逐步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