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开展抗旱救灾款物发放监督检查
4月上旬,兴仁县对全县18个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抗旱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面对2009年下半年以来的严重旱灾,各级党委、政府紧急调拨了大量资金和物资,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形成强大的抗旱救灾合力。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抗旱救灾款物的监管,全面掌握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对抗旱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民政、审计、会计核算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抗旱救灾款物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听、查、看、访等方式进行。一是听各乡镇(街道、单位)负责人汇报救灾款物发放及监管情况;二是根据检查组所掌握的资金情况,分别对乡(镇、街道)财政所、民政办进行了账目核查,查看账目收支情况是否有违规违纪等现象;三是根据查看资料所反映的情况,深入村组实地走访核实;四是深入村组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救灾款物发放是否按有关程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救灾款物发放不及时、账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及时进行了提醒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