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森林防火督查实行十日一报制
近期,气温升高,天干物燥,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兴仁县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由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10个森林防火督查组,对责任包保乡镇(街道)、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并要求各督查组“十日一报”即每10天要将督查情况书面向县政府报告一次。
督查组成员分别由县林业局、公安、安监、监察等29个成员单位派人组成,分别对18个乡镇(街道)、梨树坪林场督查,时间从2010年3月2日起至5月31日止。在督查期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督查乡镇、林场的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措施准备、野外用火管理、火灾隐患消除、扑救火灾队伍的组建、扑救火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制定、防火期间值班记录、乡镇及村组扑火指挥机构建立、防火安全知识培训、重点林区和重点地段关卡设立、森林防火经费投入等情况;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重点林区、深入火灾隐患地段重点排查,在预防上下功夫,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