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地瓜镇五给五不给抓农低保核查工作
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开展以来,地瓜镇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上级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将计划生育等中心工作与低保工作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五给”“五不给”的经验并在全镇进行推广。
“五给”:即在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户中对以下五类人优先考虑:一是五保孤儿;二是同等条件下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无儿无女户;三是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长年病卧不起者;四是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党员、退伍军人;五是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离任村组干部。
“五不给”:即在农低保核查工作中对以下五类人不予考虑:一是不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二是子有工作,与子分户住,父母具备条件,但不是严重残疾、长年病卧不起者;三是子比较富裕,与子分户住,父母具备条件,但无严重残疾、长年病卧不起者;四是村组干部及家庭成员;五是在外务工者。
同时,要求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必须严格按政策按原则办事,不得对不具备条件的亲友进行优厚,纳入名册,若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