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召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
2009年12月2日上午,兴义市在市委礼堂召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对我市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赵明富主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国华出席会议并作了***。
张国华在会上指出:贫困问题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致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上,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
张国华强调:第一,实施农村低保要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第二,实施农村低保坚决不允许采取分指标、分钱的办法;第三,工作时序上首先要立足于以市为单位的“应保尽保”。第四,要合理制定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第五,要扎实抓好农村低保示范县(市)建设。
会议传达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兴义市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并对相关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各乡镇(街道办)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民政办主任及微机操作人员,市农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及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