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全面展开工作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及中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兴义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全面展开。
这次专项治理将用两年左右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专项治理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包括9个方面: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为抓好此项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兴义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了《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年以来政府投资的每一个项目、使用国有资金的每个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的项目逐个进行自查,自查中要实事求是,不推诿、不扯皮、不护短。严肃自查纪律,对认识不到位、行动迟缓,不认真自查的乡镇和部门,对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二要强化部门责任,纠建并举,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重点,找准问题,放手治理,务求实效。在深入治理的同时,要注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特别是要针对项目决策、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工作招标投标、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和机制,使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不履行部门职责,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对掩盖问题、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治理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