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部署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7月16日,兴仁县在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是国家宗教局开展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党的***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搞好创建活动,兴仁县制定了《兴仁县宗教事物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开展创建活动的意义、把握的原则、方法措施等作了要求。创建活动的目标是力争在5年内使兴仁县的13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或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并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典型、表彰一批先进。通过创建活动使宗教界自身素质更加提高,宗教场所管理更加规范,宗教关系更
加和谐,宗教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更加自觉。创建的基本标准是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
会议要求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标准和目标要求;要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将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谋划好、扎实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达到预期目的。要确保今年抓好兴仁县5个宗教场所的创建工作。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的领导对创建活动分别在会上作了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副职、县各宗教场所管理主任、副主任、神职人员共计78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