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出台推动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大力促进我省农特经济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发[2009]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州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工作,大力促进全州农特经济发展,近日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推动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发[2009]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对推动农特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战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来抓。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为原则。全州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战略计划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3月20日至2009年6月30日)、调研指导阶段(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0日)。从2009年起,充分运用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推动实施全州农特产品商标战略,力争到2011年底,在全州注册一批农特产品商标,培育一批驰名、著名农特产品商标,特别是在2007年全州农特产品普查中,从各县(市)报送的37个农特产品中筛选符合和经努力可以达到申请地理标志的10余个农特产品,积极申报为地理标志商标。
《通知》强调,加快实施全州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战略,是把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提高农特产品的竞争力,开拓、占领和巩固农特产品市场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特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快速通道,全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紧迫性和重要性,把它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果,为发展现代农业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全州农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