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政府启动全州村级规划工作
为推进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州委、州政府决定投入3000万元,用1至2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州1097个行政村的村级规划。
以市(州、地)为单位对所有的行政村进行全面综合规划,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全省、全国尚属首次,对州、县市、乡镇和规划编制单位都是一个新的课题。为扎实抓好此项工作,州委、州政府把开展村级规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把村级规划与建设纳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三农”工作的主要内容,强化各项措施,从开展试点、组织领导、资金筹措等方面狠抓落实。
一是开展试点,总结经验。为了搞好全州的村级规划工作,州委、州政府提前在兴仁县新龙场镇设立村级规划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做好村级规划的路子,为下步村级规划工作在全州全面铺开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州成立了以州委副书记、州长陈鸣明为组长的村级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州村级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办,并从相关职能部门抽派人员专门从事村级规划工作。县(市)成立行政、技术两个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帮助各村明确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为村级规划编制奠定基础。村级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建设管理机构,明确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村级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资金保障,筹措规划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州委、州政府筹措3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村级规划。州财政今年安排100万元,作为村级规划工作经费。要求县(市)和乡(镇)也要安排用于村级规划的专项经费。同时,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强调规划编制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向农民摊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四是规范运作,出台相关文件和编制标准。州委、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村级规划工作的意见》,对规划的目的、目标、任务、内容、原则、要求、步骤、审查审批、经费筹措与管理、实施保障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制定了《贵州省黔西南州村级规划编制导则》,为开展村级规划提供依据。五是强化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为确保村级规划工作按时高标准完成,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责任状,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县(市)、乡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六是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政府、规划编制承担单位与农民群众的对话平台和机制。在村级规划编制、实施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注意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鼓励农民积极参与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确保村级规划做到农民看得懂、村级组织用得着、政府管得住。同时,注意听取专家学者、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村级组织、农村群众、广大乡(镇)干部的意见,把村级规划的实施纳入村规民约中,把村规民约的制订与村级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协调进行。
目前,州委、州政府已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村级规划的各项前期工作已经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