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召开教育系统财务培训暨廉政警示教育会
4月14日下午,贞丰县教育系统财务培训暨廉政警示教育会在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各乡镇中心小学以上校长、报帐员,各乡镇教辅站站长及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共120人参加会议,教育局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特邀县检察院副院长、反贪局局长杨俊作廉政警示教育讲座。
在廉政警示教育讲座上,杨俊主讲的主题是《当前基 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预防对策》。首先通报了职务犯罪查处情况,2008年州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60件79人,其中大案43件54人,占立案数的71.7%,涉及的人数县处级干部4人,科局级以上干部16人。2008年贞丰县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8件9人,大案5件6人,科局级干部4人,其中:查处教育系统涉案人员2人。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主体身份基本上是掌握实权的单位领导、行政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他们拥有对财物的管理权和支配权,能够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把权利嬗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由于缺乏监督,导致这些人员贪污、受贿案件多发。根据犯罪原因及特点,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抓法制教育,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三、强化监督力度,增加教育行政工作透明度;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五、加大查处力度,打击职务犯罪。举办廉政警示教育讲座,为参加会议的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各乡镇财政所所长上了一堂廉政警示教育课。
财务培训上,通报《贞丰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施试行办法》,办法中,分别规定不同类别学校使用金额数量及审批程度,由教育局或由乡镇教辅站审批并监督使用。要求参会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好试行办法,用好一分钱,管好一份财。同时各学校在经费使用中,要严格遵守《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贵州省关于规范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执行,其中生均公用经费不能用作接待等“八不准”严禁学校予以报销。
会上,还向各学校报帐员进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