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见义勇为好女儿
近日,共青团兴仁县委、兴仁县政法委在大山乡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来到了该乡上务村红背组梁正艳家中,看望并慰问见义勇为英勇牺牲的梁正艳家人,为他们送去了一床过冬棉被、一套棉衣和两双棉鞋。
梁正艳家住大山乡较偏辟的上务村红背组,2008年11岁的她,曾就读该乡四合小学四年级(1)班,在校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家中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梁正艳家中有6口人,除父母外,还有80高龄的爷爷和两个年幼的弟弟。由于家境贫寒,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父亲不得不外出打工挣钱。去年腰部因伤致残,只能从事一般的体力活。自父亲离开家后,梁正艳便成了家中的主要劳动力,每天早上都要走很远的山路去上学,下午放学后还要帮助妈妈干活。今年夏天,为了救落水的两名同学献出了自已宝贵的生命。
2008年6月18日下午放学后,梁正艳和刘志美、姜国会两个同学一起到离家较近的山坡上割草,后相约到山腰一个池塘游泳,正当梁正艳游在对岸准备休息时,姜国会却因不会水发生了危险,刘志美虽然奋力去救,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反被姜国会拖住一起沉入水中。情况紧急,梁正艳来不及细想又跳入水中,她先从背后把她俩分开,然后再扎入水底竭力把她们推向水浅的地方,就在快要把两个同学推到岸边时,她的头部却不幸碰到了岸边的一块石头,剧烈的疼痛使她失去了知觉,两名同学获救了,而她却再也没有走出池塘。当团县委和县政法委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到梁红艳家中进行了慰问,并向社会各界倡议,让更多的爱心人士去关注他们一家的遭遇,向她的家人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学习她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