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08年企业用工形式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分析
去年山西发生了“黑砖窑”事件,引起了***的高度重视,全国开展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省委、省政府于去年6月25日作了安排部署,黔西南州于6月27日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下半年,通过州联合工作组多次“重拳”出击,全州各大中小型企业已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和参加了社会保险,切实维护了劳动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完善用工及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各类健康有序发展。2008年,通过加强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对企业加大了劳动执法力度,发现有部分企业在使用灵活就业人员及签订劳动合同时,未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履行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为此,黔西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门进行了走访调查,并对企业用工形式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分析。
一、企业用工的形式和劳动合同签订概况
目前,黔西南州大中型企业所采用的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即临时工、季节工、劳务工、承包工、派遣工、小时工等。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国有企业、劳动部门或社区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将下岗失业人员有组织地派往这些企业,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与劳动者本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只与派出单位签订用工协议。另一类是企业直接面向社会招用的临时工、劳务工、季节工等,在此情况下,劳动者一般不是有组织地受雇和进入企业,而是以独自和分散的方式受雇于企业,企业与受雇者直接达成书面的或口头的协议。一是从企业性质看。根据抽样调查发现,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最高,国有及其他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较低。从企业表与职工表对比来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基本相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存在较大的差距。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原因:工商部门提供的用人单位信息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大量原国有企业已经改制或转为私营企业,但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仍为国有或者集体性质;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抽样调查工作中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他们提供的职工名单、劳动合同花名册等与单位实际用工情况不符。二是从行业类型看。工业企业、交通运输、金融业签订率较高,建筑业、餐饮服务业签订率相对偏低,其中批零贸易及餐饮业的各项指标均低于平均指标。偏低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多数为农民工、外来工、学校刚毕业生为主,流动性大。三是从企业性质与职工类型看。国有、集体和外资企业及本地城镇的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私营和个体工商户中各类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均较低。企业职工大部分是本地的劳动者,国有企业使用本地城镇劳动者最多,个体工商户最低;个体工商户使用本地农村劳动者最多,国有企业最低。四是从企业与职工不签合同的意图看。1、企业没认识,员工总忽视。一个员工到一家企业,往往先问待遇怎样,工作条件如何,能不能休假等,至于签不签合同,则很多人会忽视。既然员工不主动要求,企业也就不和员工签了;有的企业觉得,他的硬件设施这么好,工作条件这么优越,福利待遇这么高,这都是摆在员工眼前的,签不签没关系。2、企业想签,员工不想签。企业考虑到自己的发展,希望和每位员工都签一份正式的劳务合同,这样一来起码对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保护。如在某些公司,一名员工一旦被录用,公司就会同时准备一份制式合同,员工一来报到,就让他们将合同签了。但很多员工觉得合同是一个“紧箍咒”,一旦签了,就没了自由。3、企业嫌麻烦,员工无所谓。很多新员工到企业普遍有一个先观察一下的心理,如果满意才留下来,如果不满意,随时都有可能走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没法马上跟他们签合同。还有这样的情况,企业重要岗位上的员工都签了合同后,对于一些不重要的岗位,或者流动性比较大、很容易招到工人的岗位,他们觉得签不签都无所谓。还有一些企业认为,同员工签合同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每年还要报有关部门审核、企业还要为每个员工要交几元钱的费用等,麻烦不少,索性就不与员工签约了。五是从劳动合同质量情况看。劳动合同的内容体现了劳动关系的质量,从合同期限、职工年龄等反映出劳动关系的稳定程度。根据今年的调查,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比较突出。按劳动合同期限情况看,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按年龄与劳动合同期限情况看,劳动合同短期化有年轻化的趋势。越年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期限越短,目前劳动合同短期化呈年轻化的主要原因,一是用人单位通过缩短劳动合同期限达到减员和甩包袱的目的;二是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降低解雇成本,将合同期限缩短到期自然终止,避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尤其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及履约率更低。非公企业中存在着大量有劳动无合同的职工,未签合同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规避责任。企业在效益好时就招人,效益不好时就随时辞退职工,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逃避缴纳社会保险,有的企业即使签了劳动合同也是一纸空文,从不履行,使劳动合同成了摆设。另一方面,一些职工往往随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以致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使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很难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流动大,职工频繁的流动和企业随意的解雇行为使得企业劳动合同手续难以完善,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不健全正是导致职工频繁流动和企业随意解雇行为的重要原因。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主对劳动合同管理不力,认为我的企业我说了算,一旦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辞退职工不方便,出了问题还要按制度办,制约了企业用工的自主权。
(三)劳动合同期限短期化现象严重。据调查,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所占比率较高。国有及改制企业也在想方设法或通过与职工协商,或利用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平等地位的心态缩短劳动合同期限。国有企业长期(包括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不高,且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企业通过缩短劳动合同期限达到减员、甩包袱的目的,这使劳动合同期满时间相对集中,从而加大社会失业量,加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压力,不利于社会稳定。
(四)签订、履行合同违法或不公平现象较多。一些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时,存在违反有关劳动法规或不公平的问题。在一些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往往是先将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定为不可协商内容,而在这些方面劳动者根本没有商讨的权利,有的只是是否签约的选择权,而不像其它合同那样,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内容进行协商。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工资水平低,社会保障跟不上是劳动合同内容不公平的主要体现。
(五)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参差不齐,呈现“两高三低”的现象,即:工伤、医疗保险参保率较高,失业、养老、生育保险参保率较低。农村劳动者参保率较低,农村劳动者缺乏社会保险意识,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参保积极性不高,加上部分企业法律意识不强,认为农村劳动者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是导致农村劳动者参保率低的主要原因。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劳动合同意识。应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树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意识,避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违约行为。
2、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实现管理制度统一和规范。一是完善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切实做到签订劳动合同和规范管理同步进行,签订劳动合同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同步提高,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步进行,真正把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二是建立劳动合同统计制度,通过抽样调查全面掌握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的情况,作为工作决策、衡量和考核劳动合同推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制度,在各类企业建立劳动用工台帐,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化管理,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四是建立劳动合同信息发布制度,在劳动保障网站、人力资源市场、社区橱窗专栏等场合发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信息,供劳动者求职时参考,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3、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平台,构建全程***、动态管理、服务及时、运转高效的综合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劳动用工(合同)“网格化”管理平台,配备好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人员,发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用工)管理的监督检查、全程***、动态管理的作用,基本实现对所有用人单位的无缝隙管理。二是利用劳动合同信息“网络化”管理平台,实现劳动用工(合同)管理软件实用化,全面实现劳动合同微机化管理,并与劳动保障行政办公系统、劳动就业系统、社会保险系统相衔接,实现网络共用、信息共享的劳动保障网络平台,带动和促进劳动保障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建立劳动用工(合同)综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系统内各部门对用人单位行政管理作用,以整合内部管理资源为突破口,建立有利于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工作机制,建成集“信访接待、劳动保障行政争议调解、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于一厅的行政大厅,实现劳动保障行政管理进一个厅就一次性办成事的高效运转行政体制。
4、建立劳动合同(用工)管理促进机制,创造良好的促进劳动用工(合同)制度实施的社会环境和有效机制。
一是建立责任明确的协商机制,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通过积极开展工资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确保集体合同签订到位,以集体合同带动劳动合同的签订;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指导员队伍的作用,通过劳动合同指导员***进行劳动合同业务指导,组织企业和职工面对面的签订劳动合同,确保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到位;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和专管员的作用,通过基层劳动保障机构负责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政策的宣传,按社区实现按街区分层组织个体工商户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落实。真正建立起“协商有人组织、协商有桥梁纽带”的平等协商的有效机制和平台。二是建立起完善的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的科学评价机制,对劳动保障内部,建立起包括“工作责任、基础管理、业务工作”三大类,并进行细化的考评标准;对用人单位建立起包括“基础管理、签订履行”两大类,并进行细化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比标准;对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起包括“协调工作制度、专项合同推进、协商工作成果”三大类,并进行细化的评价标准。并通过组织、抽样调查、上对下和互相考评等办法,把考评落到实处,促进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推进。三是积极探索建立起劳动合同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研究如何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的对策和措施,通过研究劳动保障现行的优惠政策和劳动关系发展趋势,结合企业和职工对利益的诉求,制定出能调动双方积极性、于签订合同中稳定的劳动关系,从稳定劳动关系中得到利益的政策,促进建立起“职工以厂为家、企业以职工为主人”的合作双赢、长期共处的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