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检查组检查普安县义务教育法执法情况
州人大检查组检查普安县义务教育法执法情况
2008年9月22日,州人大副主任冯永光一行8人到普安县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实普、县政府副县长张盛琦及县直部门有关领导陪同下,深入普安县青山中学、青山小学、新店中学、普安二中进行执法检查。23日上午,听取了该县执行义务教育法有关情况汇报。
普安县委、县政府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县财政运作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逐年增加教育的投入。2007年,年初财政预算经费为7839.1万元,实际支付9818.3万元;2008年,财政预算对教育投入为8340.8万元,预计实际执行数将大于此数。义务教育经费实行专款列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50%,按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做到了“三个增长”。同时,“普九”欠债及偿还已按要求完成了债务清查工作,债务锁定数为3265.2139万元,由县政府按计划逐年偿还。目前,该县7―12周岁适龄儿童40285人,入学率99.42%;13―15周岁适龄少年18075人,毛入学率为112%。全县小学生辍学率为0,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为1.79%。义务教育阶段有关指标达到上级要求。
州执法检查组认为,普安县十分重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强化组织领导,有效开展宣传教育,坚持把义务教育工作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建立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了县、乡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在教育工作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教育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政策,坚持按章办事,努力工作。全县教育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县政府统筹管理教育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指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