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加大农村低保发放资金的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的安排,望谟县审计局于2008年5月至2008年7月对全县2007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及2008年第一季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政策执行及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中发现发放低保资金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向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引起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各乡镇对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县政府从县政府督察室、县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审计局、监察局、人事劳动社保局、扶贫办等部门抽调12人组成四个检查小组,对全县十七个乡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和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各乡镇是否按《望谟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程序实施;申请审批程序情况;家庭收入核定情况;保障标准及档次类别的划分;保障对象的确定;资金发放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资金发放的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要求每季度终了后次月5日内将检查结果书面材料报县人民政府。通过审计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该县农村低保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