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启动
9月1日,兴仁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县教育局一楼会场举行。县领导桑维亮、范华、唐清波、王琴、吴显奎出席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雨生主持。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关注民生的重要工程。2007年全国88个城市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再扩大229个城市作为试点,我州被省政府列为试点之一,州人民政府颁发了《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暂行)》,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兴仁县于
县委副书记、县长范华在会上指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稳妥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生问题,把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以解决。范华强调,开展此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扎实推进、顺利运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整体推进,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相关部门具体抓,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优质服务,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政策宣传与舆论宣传,让城镇居民积极参与,提高覆盖率。
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琴传达了《关于成立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陶友志传达了关于转发《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大会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组织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站(所)、各定点医疗机构、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参加会议的有16个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县直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居民代表等共16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