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普安项目正式启动
“贵州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
普安项目正式启动
8月28日上午,普安县实施的“贵州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在江西坡镇白石村正式启动。省环保局自然处刘春副处长、州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任登俊主任、州环保局陈荣鑫局长、州扶贫办钟林勇常务副主任、县政协刘华雄主席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项目实施乡镇干部、村组村民、学生、教师及该县相关科局负责同志等5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县政府科技副县长黄代波主持会议,县长李如晴致辞、县委书记张成刚宣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正式启动。
为实施好白石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在省扶贫办、省环保局的指导下,按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扶贫开发合作项目的规划要求,普安县开展了项目前期培训、项目规划等工作,选定江西坡镇白石村作为项目实验区,项目区覆盖新桥、芭蕉关、白石、坑子、龙滩共5个村民组,规划白石村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为32个,总投资268.58万元。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2007年12月14日至16日,由省国际环保合作中心主任蒋建强主持,在普安县举行了为期三天的环保与扶贫合作示范项目培训及规划现场会,2008年7月26日至29日,在县项目办的组织下,组成以白石村项目区群众代表为主体的36人环保与扶贫培训参观考察团,到遵义地区余庆县“四在农家”示范点、贵阳市小河区金海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地进行参观考察和培训。经过参观考察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项目区干部、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的认识,增强了实施好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的信心和决心。
普安县作为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合作示范项目实施的四个县之一,该项目的实施,不仅给普安县项目区的农民群众带来实惠,而且对于普安在今后一段时间探索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开辟更适合山区农村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管理合作机制的建立,在扶贫开发中加强环境保护,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实施扶贫开发,实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使喀斯特石漠化类型贫困地区在青山绿水中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