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隆重表彰消防抗洪先进集体和个人
8月14日, 贵州省望谟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县大礼堂隆重召开“5-26”抗洪先进表彰大会,授予在“5-26”抗洪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县消防中队“先进集体”称号,表彰该中队士官汪宏光等3名战士为“先进个人”。
今年5月26日和28日,望谟县连续爆发两次特大洪灾,致使数百名群众被困,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灾情发生后,县消防中队全体官兵迅速出动,在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抢救被困群众和转移群众物资,在两次抗洪抢险中成功将42名被困群众救出,紧急疏散群众500余人,排除险情3处,为驻地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抗洪救人刚结束,中队全体官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要求,迅即又积极投入到灾后重建中,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望谟县委、县政府在授予消防中队“5-26”防汛救灾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中指出:“5-26”灾情发生后,县公安消防中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牢记使命,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父母。在危难时刻,消防中队全体官兵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死”的精神,用生命捍卫人民群众的安危,用血汗换取人民幸福,充分发挥了消防部队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为挽回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县委、县政府表彰该中队为“先进集体”,并奖励1000元。
当天的表彰大会上,望谟县消防中队战士汪宏光、杜正焰和孙少钟还被表彰为抗洪“先进个人”。
5月26日的特大洪灾在望谟发生后,汪宏光、杜正焰和孙少钟等同志在大、中队领导的带领下,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他们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完全不顾个人安危,在洪水中救出十多名被困群众。救完被困群众后,他们又积极投入到灾区灾后重建中,为灾区抢修公路,搬石头、扛沙袋、运送木料,在挽救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和帮助灾区群众进行灾后重建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县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的爱戴。望谟县委、县政府鼓励3名战士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争取再创佳绩、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