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治爆缉暨整治剧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2008年3月21日州局组织召开各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长、城区派出所所长和州局治安支队全体民警参加的专项会议,对州治爆缉***暨整治剧毒化学品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部署,会后,各县、市公安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县、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两战”动员大会精神,晴隆县公安局充分认识奥运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基础信息采集与治爆缉***专项行动作同安排、同部署,4月24日下午,马场所所长陈伦洪、民警李剑在青山村开展基础信息采集时,发现辖区青山村二组长沙沙石场有非法进行爆破作业的迹象,遂于4月24日晚20时10分,对该沙石场负责人易烈巧(女,汉族,1963年10月15日生,晴隆县马场乡青山村二组农民)的开采点及住所依法进行盘查,在其卧室内查获非法***支(长火药***)2支,炸药16节,火雷管9枚,导火索7.7米。
4月24日至25日,望谟县公安局聘请黔西南州乐呵有限责任公司爆破专家到望谟给予技术指导,对历年来收缴存放在民爆中心仓库的超保质期限的岩石膨化硝铵炸药915公斤和8100米导火索电雷管575枚、火雷管19168枚进行水解和燃烧及爆炸销毁。在对收缴的危爆物品进行清理后,制定了可行的销毁方案,销毁过程严格按销毁方案有序进行,未发生安全事故,销毁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该县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