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八县市列入国家石漠化治理试点
我州兴义、兴仁、普安、晴隆、贞丰、望谟、册亨、安龙八县市被列入国家石漠化治理试点县,从今年到2010年,国家将按每个县投入专项资金3000万元(地方匹配不低于20%)用于石漠化治理。按每年50个平方公里的治理面积来测量,力争2010年全州石漠化面积得到初步治理。
据2005年州石漠化规划治理调查,全州岩溶面积1559.6万亩,占全州国土面积的61.9%,其中石漠化面积736.9万亩,占国土面积的29%,占岩溶面积的47.3%,是全省最为集中成片的地区。
为加快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今年国家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力量做好100个县(其中,贵州55个县)的试点工作,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方式,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石漠化治理。经过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工作,全州8县市全部被国家纳入试点。
据了解,此次石漠化治理试点工作,遵循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集中力量开展保护和建设;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加强科技支撑等原则,着力改善农民的生存环境,减轻岩溶地区的承载压力。试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草地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坡改梯及小型水利水保配套工程。
目前,各县市正在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