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面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
6月15日上午召开的全州民政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我州将在全州范围内全面建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农村困难群众筑牢最后一道安全防线,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众从改革和发展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州委书记陈敏出席会议并作***。州委副书记、州长陈鸣明主持会议。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黄定承,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李彦芳,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曾健,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付贵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永光,副州长陈文发,州政协副主席龚修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建立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长效机制,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黔西南”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有效措施,是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统筹全州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全州进一步加大了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建立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农村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任务十分艰巨,农村困难群众救助仍然存在投入不足、救助面窄、救助水平低等问题,全州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人口需要政府给予必要的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会议提出,从今年7月1日起,全州实现由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过渡,今年全面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7月底以前兑现第三季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现阶段,各县市制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得低于700元/年;全州以县为单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季度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90元(360元/年)。到“十一五”期末,在全州基本形成政策完善、标准合理、资金落实、管理规范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健全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长效机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陈敏在会上指出,全州还有18・78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孤寡老人、孤儿、残疾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城乡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和扶助服务体系亟需进一步健全,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是我州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黔西南”和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根本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陈敏强调,要围绕构建“和谐黔西南”,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着力抓好我州农村村级整合工作,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灾民救助水平;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为重点,着力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立足于增强服务社会功能,不断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强化自身能力建设。
陈文发在讲话中提出,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工作重心在基层,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要求紧迫,当前,必须尽快落实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尽快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好本级应承担的保障资金;加强督促检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各县市委、政府、顶效开发区工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部部长、民政局局长、州直各单位及中央、省驻州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