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已办理首次登记可办理转移登记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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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7日发表
为加快解决主城区房地产项目“办证难”,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早日取得已购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将主城区内已经办理首次登记可以办理转移登记的项目和楼(栋)号清单公告如下。上述房屋业主在备齐相关资料后,可以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也可以自行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6日 |
***:已办理首次登记可以办理转移登记项目明细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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